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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举办公告

黔南州卫生健康局关于举办 2023年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黔南州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培训班
主办单位 黔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举办方式 培训班
所在学科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它学科 教学对象 县级疾控中心及县级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举办地点 都匀市 举办期次 第1期 申报日期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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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内容:
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州疾控中心、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州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夯实全州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基础,提升常见急性传染病和未知病原体监测预警灵敏性,加强病例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项目管理规范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促进全州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队伍能力储备,提升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成效,结合工作实际,拟举办全州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培训范围
全州 12 县(市)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疫情监测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
(二)名额分配
1.各县(市)疾控中心主任或分管副主任 1 人,流病科(急传科)负责人、疫情监测管理人员各 1 人。
2.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和州妇幼保健院预防保健科负责人和疫情监测管理人员各 1 人。
3.各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疫情监测管理人员各 1 人。
4.广州市疾控中心师资 3 人。
5.州疾控中心相关科室专业技术人员。
合计约 90 人(不含驾驶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至 30 日,30 日上午离会。
培训地点:匀东.贵州饭店。
三、其他事项
(一)州疾控中心流行病科负责此次培训班的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程序抓好培训工作筹备、培训师资和课程安排、培训质量控制和后期总结工作落实。
(二)由州疾控中心协调做好广州专家邀请工作,并做好授课相关工作对接。广州专家授课费由会议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和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据实报销。
(三)参会人员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各县(市)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差旅费等由参会单位按有关规定据实报销,本次培训不承担驾驶人员食宿费用。
(四)本次培训班将授予Ⅱ类学分 4 分,培训人员回执请于11 月 24 日 17 时前通过电子邮箱报至州疾控中心流病科。
(五)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州委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六)要按照中央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州疾控中心要在财务部门指导下做好资金规范使用和财务报账工作。
联系人:田芸
联系电话:0854-7106783、18690708806
电子邮箱:qncdclbk@163.com)
附件:黔南州2023年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