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州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5年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为扎实推进全州结核病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提升全州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遏制结核病传播蔓延,推动结核病防治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由我单位承办黔西南州2025年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暨乡镇结核病患者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6月4日上午报到,4日下午至6日上午培训,6日下午离会。
二、培训及用餐地点
兴义市皇冠酒店,州疾控中心
三、培训内容
(一)总结2024年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2025年工作。
(二)县、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三)结核病诊疗与住院治疗管理。
(四)学生潜伏性感染者筛查及治疗(TB-youth项目)。
(五)老年人、学校等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工作。
(六)卫生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解读。
四、参会人员
(一)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1名、疾控科负责人或业务骨干1名。
(二)各县(市)疾控中心分管领导1名、结防科负责人1名、业务骨干1名。
(三)各县(市)结核病定点医院(人民医院,含州人民医院)分管副院长、感染性疾病科主任、结核门诊医师各1名。
(四)各县(市)所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从事结核病管理的医务人员1名。
(五)州疾控中心相关领导及人员;TB-youth项目专家及工作人员,其他受邀参与授课的师资。
说明:6月4日下午第一阶段培训为上述全体人员参加;6月5日第二阶段培训为定点医院科主任和结核门诊医师、疾控中心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6月6日上午第三阶段培训主要为疾控中心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优化培训工作的相关要求,本次培训班为年度培训计划中“2025年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班”和“乡镇结核病患者管理培训班”的整合举办。
(二)请各县(市)卫生健康局通知辖区相关单位人员按时参训,并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附件)汇总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
(三)本次培训由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承办,培训费用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结核病防治经费支出,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差旅费按相关要求回原单位报销。根据会议管理规定,兴义市城区范围内的学员不安排住宿,但因6月4日下午及晚上均有培训计划,可为上述参训学员安排晚餐。
(四)本次培训分别申报了继续医学教育省级Ⅰ类学分(2025年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班)、Ⅱ类学分(乡镇结核病患者管理培训班),相关学员完成培训、考试合格、考勤合格可按规定授予学分。
(五)培训期间请各参训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六)联系人:丁力 电话:3122094
邮箱:qxnzcdcjfk@163.com
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