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人才培养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3-05-20

一、工作进展
   (一)卫生人才规划得到积极落实。24个省(区、市)编制了本地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把卫生人才工作列入本地区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任务分工方案,督促规划落实。
   (二)卫生人才规划任务全面启动。国家和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基层全科医师特岗计划等工作。启动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推动护理、精神卫生、儿科医师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公立医院院长专业化职业化培训、中医药人才培训以及医学康复等各类临床人才培养工作。
   (三)卫生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创新。进一步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制定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创新卫生人才使用评价机制,完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
   (四)卫生人才重大工程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支持计划进展顺利,30万名全科医师培训的目标完成率达到13.9%。医学杰出骨干人才推进计划、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医师规范化培训工程的相关任务得到积极推进。

二、取得的成效
   (一)卫生人员总量快速增长2011年底,全国卫生人员总量862万,比2010年增加41万。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分别达到246.6万和224.4万,比2010年增加5.3万和19.6万。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由2010年的1.79人提高到2011年的1.82人,千人口注册护士由1.52人提高到1.66人。
   (二)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得到加强。2011年,共完成5750名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8万名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和1.8万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转岗培训。全科医疗科医师数达14.2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1.3万人。全国91.8%的县(市区)重新核定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数达到287.2万人,比2010年增加9.2万人。全国96.1%的县(市区)落实了乡村医生补助。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5350名。在岗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55.8万人次、72.2万人次和125.1万人次。
   (三)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进展2011年底,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74.2万人,比2010年增加2.3万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岗位聘用制的比例为63.5%,比2010年提高11.8个百分点;实施绩效工资的机构比例为62.7%,比2010年提高16.8个百分点。完成公共卫生人员培训7959人、临床执业医师的公共卫生知识培训6559人。
   (四)紧缺专门人才建设力度加大。2011年,共培训各领域专科护士1.9万人,培训药师7.2万人,培训精神专科医疗、护理、康复及心理治疗等专业人才843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7.5万人。
   (五)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充实。2011年,新增高层次专业人才5.5万人。其中,各省(区、市)共计引进454名医学海外高层次人才。全国医药卫生科研人才总量达到7.17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0.18万人。
   (六)其他各类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进展。2011年,培训2375名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和222名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为老中医药专家遴选1041名学术继承人。完成323个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345个中医药优势特色基地和226个名中医及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人才建设进展不平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药师等数量增长速度较慢,低于实现2015年发展目标的年均增速。
   (二)卫生人才城乡结构不合理2011年,我国城市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03人、注册护士3.32人、卫生技术人员7.97人,农村分别为1.32人、0.98人、3.18人。城乡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差值由2010年的1.65拉大到1.71,城乡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差值由2.20拉大到2.34,城乡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数差值由4.58拉大到4.79。
   (三)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仍然存在流失现象。2011年,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比2010年减少了1.4万人,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流失0.38人。根据监测评估调查,其中73%流向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19.1%流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9%流失到卫生系统外。
   (四)重大人才工程进展不一五项重大人才工程涉及的19项具体任务中,医学杰出骨干人才推进计划、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医师规范化培训工程,以及紧缺专门人才开发工程中药师队伍建设进展较慢。

四、对策建议
   (一)推进卫生人才规划的贯彻落实健全卫生人才规划的督促落实机制,以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为重点,进一步明确时间进度,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切实强化责任。
   (二)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落实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设置和提高基层津贴补贴水平,增加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收入,推进实施基层全科医师特岗计划,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三)创新完善医药卫生人才管理机制赋予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医院工资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到40%;提高津贴标准,对延长门诊时间等工作任务给予补贴,通过不同服务补偿途径提高卫生人员收入。设置基层卫生工作奖励。完善卫生人员职称评审标准。
   (四)全面推动医药卫生人才持续发展强化对重点领域人才、紧缺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快推进医学杰出骨干人才计划,加大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对卫生人员培训的统筹管理和效果评估。(卫生部人事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