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生殖

卫生部科教司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工作研讨会纪要
2013-05-20

   20071225-26日,卫生部科教司在京召开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工作研讨会”。来自部政策法规司、部分省市卫生厅科教管理干部和部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家共计约3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科教司于修成副巡视员主持。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精神,研究讨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行政审批项目调整的相关工作,修改有关管理文件,为调整做好筹备工作。 

  卫生部科教司孟群副司长出席会议并做讲话。200710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决定第四批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将“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和“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的审批权下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这是我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我们应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按照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要求,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的完善现行审批制度,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国务院此次调整了这两个项目的审批管理权限,目前,经过6年实践工作的基础,调整的工作条件、制度条件、技术条件等已经成熟,此次调整将有效发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属地管理的职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精度和深度,有利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健康发展。 

  孟群副司长还简要介绍了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工作6年来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调整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调整的筹备工作提出了要求。此次调整工作要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及转变政府职能得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动态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保怔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健康有序发展为指导思想。调整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加强对该项技术实施行政审批管理的基础上,以前6年取得的阶段成果和良好成效为基础,以总量控制、提高标准、严把质量为前提,积极稳妥的开展调整工作,充分发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属地管理职能,促进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管理精度和深度,确保调整工作顺利平稳进行。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赵宁处长与会并简要介绍了此次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工作的基本情况,对调整过程中相关文件的修订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围绕此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高度评价了自2001年来卫生部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进行的严格评审和有效管理所取得的成效,认为其对促进和规范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类精子库的发展应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与会代表针对相关管理办法的修订、区域规划制定、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加强后续监管的措施、发挥卫生部专家组作用、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要求的技术条件高,涉及重大的医学和社会伦理问题,与人口素质的提高息息相关,应严格管理、限制开展。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了一套严格规范的科学评审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卫生部应继续加强对此项技术的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相关机构数量,统一技术准入条件,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加强后续监管。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与协调,按照国务院文件和卫生部的要求,尽快开展配套制度和管理流程制定工作,深入研究辖区此项技术设置规划,为实施审批做好管理、制度、人员和技术的准备。科教司将根据会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完成有关管理办法的修订和下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