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通知

项目举办公告

黔南州2021年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化暨结核病疫情监测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05-09
黔南州2022年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暨实验室检验技能培训班
主办单位 黔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举办方式 培训班
所在学科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它学科 教学对象 结核病防治业务人员
举办地点 黔南州疾控中心 举办期次 第1期 申报日期 2022-03-31
更多项目信息 >>
通知内容:
各县(市)疾控中心、定点医院、黔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为巩固结核病防治规范化管理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提升实验室检验技能操作能力及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结核病患者管理质量。黔南州疾控中心将举办2022年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暨实验室检验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2年5月9-11日(5月9日下午报到,5月10-11日培训,5月12日撤离)。
二、地点
1.培训地点:黔南州疾控中心5楼、8楼会议室
2.餐宿地点:西苑丽和酒店
三、参加人员
1.各县(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科长及业务管理人员各1人,共2人。
2.结核病定点医院结核病专报系统录入人员、实验室检验人员各1人,共2人;
3.黔南州人民医院网报人员1人、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结核门诊的网报人员1人、实验室检验人员1人。
四、培训内容
1.黔南州2021年疫情概况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
3.学校结核病监测及疫情处置要求;
4.国家新系统—结核病信息系统网络录入规范;
5.贵州疾控智慧云——学校结核病监测及药品管理;
6.基本公共卫生肺结核患者管理规范;
7.痰涂片制作及结核分枝杆菌分离培养操作规范;
8.实验室生物安全原则及要点;
9.痰涂片质量控制(现场双盲阅片);
10.工作经验分享。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二)以下人员不得参会:
1.会前28天内有境 外、港台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人员。
2.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阳性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以及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人员。
3.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阳性病例报告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未完成“五天三检”的人员。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接触者,及收到区域协查未排除感染风险的人员。
5.有聚集性发病(会前14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等场所,出现2例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人员。
6.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8.会前14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未排除传染病的人员。
9.行程码、贵州健康码非绿码人员;行程码带“*”且未按要求完成“五天三检”人员。
10.会前核酸检测和报到核酸检测非阴性的人员。
(三)培训期间个人防护要求
1.科学佩戴口罩。会议期间,除主席台成员和发言人可不佩戴口罩外,其余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室内参观活动时,除讲解人可不佩戴口罩外,其余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安全间距;取餐时,所有人员需佩戴口罩。
2.保持手部卫生。在接触公用、不洁物品或间隔一定时间后,或不定时采用流水清洁手部,也可用消毒湿巾或免洗手消对手部进行清洁、消毒,时刻保持手部卫生。
3.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参加室外活动、交流、用餐等时尽量保持至少1米社交距离。
(四)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将所有参会人员的回执(附件1),于2022年4月29日前发送至电子邮件304583597@qq.com。
2.网络录入人员请自带笔记本电脑一台(自行调试好可以使用)及U-Key。
3.各县(市)疾控中心到定点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按质量控制要求抽取2022年1-4月份痰涂片共50张。
4.各县(市)定点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请自带显微镜一台、镜头油一瓶、高压灭菌痰标本一份,实验室检验人员请自带白大褂一件。
5.参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
6.报到地点:西苑丽和酒店一楼(州疾控中心路口对面)
联系人:王春云 联系电话:19917072342